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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3-03-11 1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秘书处为本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处,各处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并按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做到有机构负责,责任有人落实,通过不断尝试、总结经验,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并提供了更多便民的信息获取渠道,形成了信息工作高效运转内部机制。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信息发布安全
为规范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口岸办进一步修编了《深圳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于2012年6月组织专人依据《2012年深圳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口岸办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深圳市口岸办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结合我办职能,对本办门户网站进行了全办升级改版,重新定义了网站各栏目内容设置,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确立了本办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职责分工,形成制度化的公开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制度,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了信息栏目的准确定位和及时更新。
同时,我办全面自查和整改了本办信息网络,整改了信息安全方面存在隐患,从而保证本办在安全的信息网络环境下完成了2012年所有政务公开工作。
(三)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改版后的门户网站新增加了“便民服务”及“口岸查验单位”等多个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公众获取口岸相关信息,且所有信息都通过“深圳政府在线”同时发布。此外,2012年11月19日,我办分别在新浪、腾讯、人民和新华网同时上线官方微博,通过新媒体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与网友积极互动,第一时间回复网友咨询、投诉,从而进一步拉近了市民间的距离,更及时、便民的发布了口岸相关的资讯。
二、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办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通知公告、政务动态等各类信息295条;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本办发布口岸动态等各类信息283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口岸相关信息和公告等共93条;分别向市档案馆、深圳图书馆移送政务信息98份和32份。
此外,借助3G等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开设官方政务微博,2012年11月19日上线至今,新浪和腾讯粉丝超过4万,主动发布及转播信息约120条,处理网民答疑约2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我办未通过政府在线系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涉及任何费用收取,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2年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市口岸办成绩虽较去年有所提高,但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2013年,我办将在增加信息公开数量、优化栏目板块设置及版面个性和人性化设计等方面加大提升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便更好的服务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