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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1-03-31 10: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我办在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实际,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绩效考评机制,扎实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0年我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本办适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办党组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办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多次组织研究政府信息工作,并经常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业务部门结合口岸工作的特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明确了相关责任任务和目标要求。同时,加强信息的采集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和发布的审批程序,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了相关信息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的衔接工作。信息公开的情况实时受市监察部门的监测,并接受社会对本办公开信息的监督和评价。同时,结合全市党政机关信息安全联合检查,加强了本办门户网站(https://ka.sz.gov.cn)和公务员之窗部门信息口岸办部分的管理维护,通过增设网络安全系统、更新服务器等途径,为政务信息的发布和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改进口岸公共服务。

  2010年,我办通过发布公共服务白皮书等形式,将履行口岸公共服务职责的主要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便利旅客通过口岸出行,继续推动口岸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口岸通关的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和各查验单位新动态,为口岸出入境旅客的出行提供便利。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按时收集整理相关业务数据和口岸动态,统一进行审核后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发布。针对社会各界对口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口岸协调工作,及时改进和完善口岸各项公共服务。

  二、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办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通知公告、政务动态等各类信息39条;通过本办门户网站发布口岸动态等各类信息95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口岸相关信息和公告等共25条;分别向市档案馆、深圳图书馆移送政务信息116份和46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我办通过政府在线系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第一宗为咨询口岸出入境物品检查或罚没相关业务,经电话联系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后,建议其向深圳海关咨询相关事宜并向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未予受理;第二宗因申请人“所需政府信息”填写不全,申请内容不明确,未予受理。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涉及任何费用收取,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综合配套改革后,我办不再担负行政事项的审批任务,保留了一项行政服务事项。相关职能定位调整后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还有待规范,尚不具备在线服务的条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力争尽快完善。同时,要继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信息采集的力度,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口岸公共服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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