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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0-01-21 16: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年报由主要工作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根据深圳口岸工作的实际,结合莲塘口岸建设、皇岗口岸重建、深圳湾口岸24小时通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部门规章,拓宽和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办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现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印发了《深圳市口岸办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组建了信息员队伍,对信息公开做出了更细致更严格的规定。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9年我办官方网站增加了皇岗口岸重建、莲塘口岸建设专题,及时发布关于口岸建设的进展;主要领导带头对“深化自贸区改革39条”等政策做相应解读;对资金信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口岸+”口岸通关改革创新研讨会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
(三)全力做好“口岸+”口岸通关改革创新研讨会的宣传。我办主动出击,做好“口岸+”口岸通关改革创新研讨会的前期预热和会议宣传,共在各大媒体发布40篇报道,其中前期预热17篇,会议宣传23篇,引导舆论,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办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通知公告、口岸动态等各类信息803条;通过本办门户网站发布口岸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知识库等各类信息1303条;组织在线访谈4次,通过微博和网站接受市民咨询99人次。
2019年,我办共收到市人大建议8件(主办3件、汇办5件),市政协提案4件(分办1件、会办3件),市人大近三年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选题3件,省人大建议3件(主办1件、会办2件),省政协提案2件(分办1件、会办1件),全国人大建议2件(1件主办、1件会办),省政协提案2件(1件主办、1件会办),共计24件,目前已按时答复落实23件(1件正在按期落实中),已全部收到代表委员满意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9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官两微”的宣传功能有待继续增强,2019年我们将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栏目形式,做到公众对口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