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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跨境货运分流转运的温馨提醒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5-09-04 17:16

  为加快落实深港跨境运输“东进东出、西进西出”战略安排,加速推进皇岗口岸功能调整,进一步优化陆路口岸功能布局,深港陆路口岸跨境货运已相继启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流转运,现做如下提醒:

  一、自本提醒发布之日起,请跨境运输企业做好皇岗口岸关停货运功能的相关准备,如完善车辆签注、路线调整等。建议跨境运输车辆优先选择深圳湾、莲塘口岸通关。口岸、交通、交警等部门将做好口岸及周边路网的流量监测、预警及压力测试。

  二、运载特定货物的跨境货车仅限定经深圳湾口岸通关,禁止经皇岗口岸通关。运载特定货物的跨境货车经深圳湾口岸的通行时间及办理禁止通行道路上临时通行许可,均依照跨境货运分流转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公告执行。

  三、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皇岗口岸将于本年度内停止跨境货运通关功能。深港跨境运输分流转运系列公告,敬请关注深圳口岸发布、深圳市口岸办官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5年9月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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