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9-01-02 11:19
《乏燃料运输船舶法定检验规则》按规定程序已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乏燃料运输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电子版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纸质版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联系电话:010—64981400)。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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