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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船舶车船税代征税款结报业务暂停(4天)的通知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8-11-23 11:13

船舶车船税纳税人: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的通知,我市税收业务将于2018年11月26日正式接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市税务局将切换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版的税库银系统,系统切换期间为11月21日21:00至11月25日24:00。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受理税费缴纳业务,届时深圳海事局代征船舶车船税的税款结报业务将受到影响,无法完成税款自动扣缴操作,也无法开具电子缴款凭证。如需办理船舶车船税申报业务,请于系统切换完成后再到现场办理。(深圳海事局规费征稽处联系电话:83467390)

  特此通知。

深圳海事局规费征稽处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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