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移动版网站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微信公众号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  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口岸办转发关于启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船员电子申报系统(海船船员业务模块)的通知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8-05-07 11:48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安排,自2018年5月10日起,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船员电子申报系统(海船船员业务模块)将正式启用,原有通过各海事局局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的海船船员业务申报将统一转移到新系统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广大海员朋友注意:

  (一)5月6日18时至20时,原有十四个直属海事局的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暂时停机升级,各类资格证书申办功能关闭,在此时间节点之前申报的在办业务可继续使用该系统查询办结结果。

  (二)5月7日起,对于已经拥有原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帐号的海员,可登陆原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在首页点击“综合服务平台海船船员快捷开户”按钮,输入原用户名和口令通过校验后对本人信息进行检查,确保系统中的手机号码是当前持有的有效手机号码,确认后可得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的开户通知短信,凭短信通知的用户名和口令即可访问新系统。对于从未注册过或开户遇到问题的海员,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完成开户。

  (三)5月10日8时起,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船员电子申报系统(海船船员业务模块)正式启用,全国范围内所有海船船员业务将使用该系统办理。新系统访问地址为: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

  (四)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功能将逐步启用,过渡期内船员考试报名缴费需前往报名窗口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如您在访问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找回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密码等方面遇到疑问,可拨打4008002036咨询。

  二、请辖区各海员培训机构、海员外派机构、航运公司、海员证申办单位、体检机构注意:

  (一)5月6日18时至20时,原有十四个直属海事局的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暂时停机升级,升级后培训计划、各类资格证书申请功能关闭,在此时间节点之前申报的在办业务可继续使用该系统查询办结结果,海员外派报告、海员健康证明业务将于5月9日18时停止办理。

  (二)5月7日前,各机构需选定一名管理员,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机构基本信息注册。管理员仅负责本机构在综合服务平台上的用户管理,不做具体业务。注册完成后,管理员将收到一条开户通知短信。管理员凭开户通知短信登录系统后在“行政综合—权限申请”页面,点击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选择报给机构和业务角色后进行机构权限申请。待报给机构海事局完成机构信息和申办员信息确认后,即可使用新版船员申报系统办理业务。

  (三)5月10日8时起,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船员电子申报系统(海船船员业务模块)正式启用,全国范围内所有海船船员业务将使用该系统办理。新系统访问地址为: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

  (四)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功能将逐步启用,过渡期内船员考试报名缴费需前往报名窗口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如您在访问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找回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密码等方面遇到疑问,可拨打4008002036咨询。

深圳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2018年5月2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

深圳口岸办官方微信 i口岸 适老化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