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7-11-22 14:29
2017年第7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动法治海关建设,深圳海关决定废止5份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海关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深圳海关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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