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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沿海香港处理剩余公众填料台山处置区处置工程的通知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7-05-15 14:19
江航通字〔2017〕061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国港湾振华联营公司进行香港处理剩余公众填料台山处置区处置工程,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船舶航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17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2日,每日24小时施工。
二、施工船舶:港鸿6、港鸿7、港鸿88、港鸿666、建航087、港鸿888、中航88、宇盛658、帝威506。
三、施工地点:台山沿海112°51′55.88E″~E112°51′51.21E″、21°53′56.05N″~21°54′11.11N″之间区域及C1(112°51′08.29E″、21°55′23.89N″),C2(112°51′05.97E″、21°55′26.88N″),C3(112°51′05.87E″、21°55′58.23N″),C4(112°51′09.17E″、21°56′01.50N″),C5(112°51′18.32E″、21°56′01.97N″),C6(112°51′21.66E″、21°56′05.25N″),C7(112°51′21.58E″、21°56′14.50N″),C8(112°51′24.16E″、21°56′17.11N″)8点连线范围内。
四、安全事项:
1、船舶作业时按规定显示信号,派专人加强了望并保持VHF16频道守听。
2、希过往船舶加强了望,注意避让,使用安全航速通过,如有需要可通过VHF1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
江门海事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