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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关于公开招考普通雇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9月23日)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4-09-23 19:57
各考生:
深圳市口岸办2014年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及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现将报名及初审情况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经资格初审,以下人员符合招考条件:
陈佳瑛
二、关于面试的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2014年9月26日下午3:00-4:00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楼。
面试考生统一在口岸办六楼会议室(606室)候考,由引导员带领进入考室。
(三)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1.报到。
面试的开考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下午3:00。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当天下午2:30前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达面试候考场查验证件。
考生经证件查验并关闭寄存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程序。
2.延误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试。
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的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当场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发问。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4.等候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到面试室外等候,待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立即离开考场。
5.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清退考场和候考室内外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及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6.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面试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咨询
咨询电话:83758557
特此通知。
市口岸办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