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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关于公开招考普通雇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3月21日)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4-03-21 14:57
各考生:
深圳市口岸办2014年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及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现将报名及初审情况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告》经资格初审,以下人员符合招考条件:
孙梅林 杨少静 欧阳梦雪 宁文权
二、关于面试的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2014年3月25日下午3:00-5:00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楼。
面试考生统一在口岸办六楼会议室(606室)集中候考,由引导员带领进入考室。
(三)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1.报到。
面试的开考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下午3:00。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当天下午2:30前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到达面试候考场查验证件。
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经证件查验并关闭寄存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程序。
2.延误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封闭与等候。
开考后,工作人员将按招考职位顺序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要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候考考生需离开面试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按弃考处理。除候考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4.应试。
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的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当场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发问。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5.等候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到面试室外等候,待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立即离开考场。
6.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清退考场和候考室内外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及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7.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面试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咨询
咨询电话:83758557
特此通知。
市口岸办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