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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海关关于疫情期间原产地签证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发布日期:2020-02-03 15:06

  为应对疫情,便利申请人申办原产地证书,现就原产地签证业务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在2月10日前可以通过预约方式办理证书。

  二、在疫情得到控制以前,申请人可以将需签名盖章的原产地证书邮寄相应的主管海关,海关办理完毕邮寄回申请人。多家企业可以委托一家企业集中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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