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 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口岸办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改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启用管理操作办法》意见的通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1-01-11 15:01
为规范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改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启用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改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启用管理实施细则》(粤府口规字〔2020〕1号),我办起草了《深圳市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改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启用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1月21日,可通过电子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为:kabhktc@shenzhen.gov.cn
附件:1.《深圳市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改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启用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改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启用管理操作办法》起草说明
深圳市口岸办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