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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27 10:04
根据《深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深审财报〔2021〕24号)《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深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函》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认真部署、坚决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
审计发现我办在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未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问题。具体包括“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文锦渡口岸免下车查验试点经费”、“口岸发展调研”、“莲塘口岸管养经费(新增)”等4个项目,结转金额合计9,780,100元。
以上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文锦渡口岸免下车查验试点经费”904.73万元下达时间晚于部门预算“二上”时间;二是我办在部门预算“二上”前未准确预估项目具体结转金额,根据市财政局通知于2019年底申报结转以上项目,由市财政局代编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报人大审议,项目资金于2020年年中通过追加指标下达至我办。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我办认真总结,进一步提高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认识。我办于2021年9月修订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第十条至第十五条对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职责、程序、工作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并将市审计局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要求“科学精准预测各项收支,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写入规定第十二条。结合最新修订的财务管理规定,我办将更科学合理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性。
深圳市口岸办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