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9-26 00:00
署令〔2016〕2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9月2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署长 于广洲
2016年9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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