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7-25 14:28
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59号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6月14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doc
部长 杨传堂
2016年6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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