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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三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咨询

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3-11 19:31

深海搜救办〔2015〕1号

深圳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深圳市海域污染应急预案》和《深圳港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4年印发的《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深圳海域污染应急计划》、《深圳港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 深圳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 深圳市海域污染应急预案

  3. 深圳港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

深圳海上搜救中心

2015年1月4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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