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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口岸办:先行示范区 口岸要先行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9-08-22 14:41
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8月21日,市口岸办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全办处级以上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意见》内容,各处主要负责人结合口岸工作实际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并提出落实《意见》思路和建议。口岸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守睿同志总结发言,要求全办从全局的高度,深入理解领会《意见》的核心精神和丰富内涵;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思考、深入研究、勇于改革,全面把握《意见》对深圳口岸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抓住历史机遇,推动深圳口岸在高质量全面发展中先行一步。
《意见》对深圳口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深圳口岸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在落实服务大湾区建设各项举措的基础上,口岸工作要更上一层楼,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善谋、敢闯、狠抓落实,推动口岸工作加速、提质、先行一步。市口岸办将结合《意见》的要求,联系自身业务加强课题研究,寻找创新突破的切入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思路和具体措施。特别是在推动口岸管理机制体制创新、查验模式改革、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方面,要寻求突破,力争在口岸工作的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在莲塘口岸建设和皇岗口岸重建,口岸环境整治提升等各项工程建设工作方面坚持对标一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在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查验模式创新课题研究等工作方面,要按照深圳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地”的标准加快推进,以实际行动助力先行示范区建设。
王守睿主任强调,深圳因为全面发展的优势,被中央委以重任、寄予厚望,要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口岸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具备良好的基础,深圳口岸有责任,也要有信心,下定决心建设成全国口岸的“先行示范”,为国家口岸事业的发展树立标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圳口岸先行一步,做出示范,这是中央的《意见》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也是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口岸办的期望。要求全办人员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不辱使命,为口岸事业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