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移动版网站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微信公众号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深圳口岸发展历史纪实图片展 > 相关新闻

海关总署公告11月1日免填健康申明卡实施 深圳口岸持续优化旅客服务确保通关顺畅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3-11-01 18:12

  10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深圳各口岸积极采取配套措施,优化通关动线,确保各口岸旅客通关顺畅。

图片

图片

图片

  10月31日下午3时,皇岗口岸管理处已开始组织人员,逐步拆除口岸健康申报功能区内的铁马。

图片

图片

  11月1日零时,皇岗海关工作人员将健康申报查验设备门设置常开,皇岗口岸临时旅检楼迎来免填健康申明卡后的首批出入境旅客。

  在入境大厅外,刚从香港返深的深圳市民陈先生坦言,今年已多次通过皇岗口岸往返深港,今天凌晨回来,正好赶上不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关体验比想象中的更省心。与陈先生同行的罗女士感慨道,“一是速度很快,二是很有秩序,工作人员都很亲切。”

图片

  即将赴港的市民梁女士也表示,今年深港两地恢复通关之后,她与家人经常携带多件行李往返深港两地,以往通关需进行健康申报,推着行李扫码会略有不便,今起不用健康申报,相信通关体验感肯定会更流畅。

  温馨提示

  虽然出入境人员已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海关总署公告发布后,深圳市口岸办立即响应,一方面积极做好深港两地口岸部门协同,另一方面协调口岸各相关单位完善通关标识、优化通关动线,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

深圳口岸办官方微信 i口岸 适老化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