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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稳步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6-11-11 16:11
2015年9月中下旬,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口岸办迅速开展调研,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深圳市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步骤,市口岸办积极推进免费试点工作有序实施,使惠企政策尽快落地,外贸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自2015年9月15日起,在全市陆路口岸、海运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范围内,免除外贸企业在海关系统查验环节发生的、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重箱)货物和箱式货柜车运输货物(固体废物进出口货物除外)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承担货运业务的陆路口岸自2015年10月15日起,海运口岸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海关查验场所自2015年11月1日起,外贸企业凭《深圳口岸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作业服务费用确认表》即时免除查验作业服务费用。2015年9月15日至11月1日期间,外贸企业已经支付的查验服务费用中,属于查验没有问题范围应予免除的,由外贸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申请退费。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全市各口岸免除费用12.2万单共5708万元。
在政策试点实施过程中,市口岸办注重加大政策宣传,除在本办网站及深圳之窗等网站进行宣传外,市口岸办还协调海关、港口企业及外贸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明确免除费用的范围,具体操作流程等。(市口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