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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落实免除查验配套费用专项工作小组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5-11-28 11:50
2015年11月24日上午,市落实免除查验配套费用专项工作小组召开会议,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分析免除查验配套费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免除试点后续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副组长、市口岸办副主任盘美昌主持会议,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市口岸办党组书记、主任任国明参会并讲话,成员单位市口岸办、市发改委、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深圳海关相关人员参会。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 移位 仓储费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5〕427号)和广东省政府相关要求,我市自2015年9月15日起,在全市陆路口岸、海运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范围内,免除外贸企业在海关系统查验环节发生的、查验没有问题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承担货运业务的陆路口岸自2015年10月15日起,海运口岸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海关查验场所自2015年11月1日起,外贸企业凭《深圳口岸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作业服务费用确认表》即时免除查验作业服务费用。2015年9月15日至11月1日期间,外贸企业已经支付的查验服务费用中,属于查验没有问题范围应予免除的,由外贸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申请退费。据统计,深圳陆路口岸10月15日至10月31日共填写确认表2066单,金额618850元;11月1日至11月15日,共填写确认表1376单,金额440880元。海港口岸11月1日至11月15日,共填写确认表2894单,涉及金额1637900元。特殊监管区11月1日至11月15日,共填写确认表816单,涉及金额336311元。我市从10月15日至11月15日免除查验配套费用共计3033941元,受惠外贸企业达10705家。
会议认为,我市落实免除查验配套费用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组织实施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中,依据各自职责,主动作为,通力合作,各项政策落地快,措施实,运行平稳,前期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会议强调,目前,免除试点工作已接近尾声,后续各项工作有待加强和完善,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操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确保资金安全。会议就当前及试点工作结束后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确保免除查验配套服务费各项政策继续平稳实施,进一步促进外贸企业减负增效,优化全市外贸整体环境,服务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市口岸办 薛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