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务院明确将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着力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市口岸办办作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单位,将会同深圳海关、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单位,按照《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的通知》(粤府函﹝2019﹞31号)的各项任务要求,认真开展新一轮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持续推动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推动优化查验流程,创新通关模式,全力推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