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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海事局积极做好“清明”节前水上休闲活动安全监管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9-04-04 14:06

  2019年“清明”假期临近,大亚湾海事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假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艇和其他涉客船舶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涉客船舶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前辖区水上交通形势安全。

  一是加强节前涉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与大鹏新区协调沟通,开展西涌休闲旅游船舶作业点的联合调研。持续推进与大鹏新区相关部门隐患通报机制,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

  二是走访辖区休闲船舶管理公司和游艇会,了解企业节前安全自查情况、假期航期安排和其他安全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做好大风、雨雾、台风等恶劣天气时的预警、预控和禁限航信息的传达工作。

  三是结合涉客船舶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现场监管和安全宣传工作。重点检查乘员人数、驾驶员持证、救生衣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满足法规要求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禁止“带病”出海;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对船舶驾驶人员进行了安全宣传,敲响安全警钟,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

  四是积极开展海上巡航工作,提高海上“见警率”,严打海上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无证驾驶、不穿救生衣出海等违法行为,保持海上监管震慑力,保障游客水上出行安全。

  下一步,大亚湾海事局将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现场检查工作,保障辖区水域海上休闲活动安全有序,营造祥和稳定的节日旅游氛围。(来源:深圳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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