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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海事局与中海油销售一湾分公司开展液货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交流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8-12-25 14:41
为吸取“天桐1号”在福建泉港发生裂解碳九泄漏事故和河北张家口市氯乙烯气体泄漏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求,加强海事部门与液货码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增进相互了解,切实做好辖区液货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液货船作业风险,保障辖区水域安全形势稳定,12月21日下午,南山海事局与中海油销售一湾分公司开展液货船舶作业安全管理交流。
交流会上,南山海事局首先通报了泉港碳九泄漏事故和张家口市氯乙烯气体泄漏爆炸事故案例,介绍海事部门有关液货船舶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和今年以来靠泊一湾码头的液货船的监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湾分公司就码头的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投入和中海油船舶准入制度等方面作了交流。最后,双方就目前存在的船岸检查表的填写问题、船舶作业有关安全设备、安全靠泊条件、应急程序、信息通报机制、应急演练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2018年,南山海事局继续将液货船监管作为辖区风险防控重点,加强液货船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大液货船作业现场监督、安全检查、作业检查、防污检查等,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各类不安全作业行为、缺陷等,保障辖区液货船的作业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液货船舶现场监督检查130多艘次,船舶安全检查29艘次,滞留6艘次,行政处罚36件,处罚金额28万余元。接下来,南山海事局将继续尝试与码头协作,加强信息交换,推动液货船舶的诚信管理机制,促进液货船舶作业安全管理,努力维护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来源:南山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