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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雷达站项目“落”地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6-09-01 11:21
在局领导和综合计划处指导下,2016年8月30日,大亚湾海事局与深圳市南澳半天云股份合作公司共同签订《大鹏雷达站建设用地使用协议书》,保证了大鹏雷达站项目“落”地。
大亚湾海事局曾于2014年3月,与世纪海景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过大鹏雷达站工程建设用地备忘录,后因政策影响,另行选址。
为加快新址确定,大亚湾海事局一方面向大鹏新区管委会反映情况、争取支持,另一方面配合综合计划处多方选址,多次协调国土部门给予帮助。在规划国土和勘察部门2016年5月26日最终明确大鹏雷达站选址位置后,大亚湾海事局于当天向大鹏新区提交了《大亚湾海事局关于大鹏半岛海域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报告》,从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应落实“属地责任”的角度,分析建设大鹏半岛海域安全保障中心、安全监管基地、安全监管网络(简称“三个一”项目,其中包括了大鹏雷达站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深圳海事局关于申请解决东部海上监管应急设施用地的请示得到杨洪常委等市领导批示,以及深圳市应急办、安全监督局和大鹏新区分别于7月22日、8月26日和8月29日,3次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及大鹏雷达站建设用地专题协调会,推动了该项目的“落”地。
经大鹏新区领导及其安全监督局、综合执法局、渔政大队、南澳街道办、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南隆社区等合力推动下,以及相关单位认真沟通、积极做通半天云村村民、半天云村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几经周折,多方协调,于8月30日在南澳街道办事处完成了《大鹏雷达站建设用地使用协议书》的签订。下阶段,大亚湾海事局将继续配合机关推进大鹏雷达站建设及相关事项。(深圳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