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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梅林海关关于提醒入境满80天未满3个月的港籍两地牌车辆尽快出境的通知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6-05-16 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办法》规定,港籍车辆进境后,应在3个月内复出境,现对于入境满80天未满3个月的港籍两地牌车辆进行提醒,请及时在3个月内出境,避免逾期留境情况。相关车辆信息见附件。

深圳梅林海关

2016年5月16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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