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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皇岗口岸货运功能转移

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皇岗口岸重建并调整功能的批复》文件精神,平稳有序推进皇岗口岸取消货检功能,确保深圳湾口岸、莲塘口岸顺利承接货运分流,进一步促进陆路口岸场地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各口岸平稳过渡实现功能转型。




陆路口岸处

进度计划

  • 2025年5月征求意见
  • 2025年7月合法性审查
  • 2025年7月集体决策
  • 2025年8月正式发布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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